概伦电子(68820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锐成芯微 100%股权及纳能微 45.64%股权,不涉 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上 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 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影响本次交 易标的资产权属转移及过户的实质性障碍,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 合法存续的情况;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成芯 微")100%股权及纳能微电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能微")45.64%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锐成芯微与 纳能微均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