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国芳集团(601086) - 国芳集团: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601086GGITG(601086)2025-04-11 15:25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 验;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年 9 月实施)(以下简称"办法")、《公司章程》、《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个人《独立 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组织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对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核评估。现就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发表如下专 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共设有三名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分别由李宗 义、洪艳蓉、李成言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