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股份(300218)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赵惠芳女士、潘平先生、陈来先生、周乾先生的任职经历、 履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 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 董事赵惠芳女士、潘平先生、陈来先生、周乾先生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 意见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