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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消防: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960Jade Bird Fire(002960)2024-12-27 11:32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致: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刘苏毅律师、李亚峰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 担任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的特别法律顾问。承办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承办律师已按照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真实性、合 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 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进行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同意,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承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 予以公告。 承办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 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