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技术(430476) -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 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海能未来 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情况说明》。 东方证券原指定保荐代表人徐有权先生、马婧瑶女士具体负责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 徐有权先生因工作变动,不继续担任该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确保持 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方证券决定委派李金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徐 有权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和义务。经调整后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 人为马婧瑶、李金龙。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马婧瑶、李金龙,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徐有权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