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精工(603356)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李辉)
2024年度,本人作为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凭借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认真审议 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 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辉,1974年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 士。曾任河南大公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河南金鼎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河南中 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9 年11月至今,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主持河南水利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