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300995)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0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 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 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 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