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300995)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广 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核了独立董事出具的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并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谢泓、甘露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5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谢泓、甘露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 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