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300623)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24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二〇二五年四月 声明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捷捷微电"、"公司") 委托,担任捷捷微电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 务顾问。本持续督导意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原 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发表的独立财 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旨在就本次交易实施情况做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 以供捷捷微电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本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如下: 1、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 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