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智慧(300645)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法律意见 致: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受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委托,指派刘秀华律师、李迎亚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 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及《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 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 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 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电话:0571-86508080 传真:0571-87357755 邮编:310020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