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工科技(301662)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发字[2025]第 0015 号 二〇二五年四月 3-1 | 目 | 录 2 | | --- | --- | | 释 | 义 3 | | 正 | 文 7 | | |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7 |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9 | | |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9 | | |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1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