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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 -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如否,请详细说明: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 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是□否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恪 尽职守,忠实履职,勤勉尽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要求,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 报告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4、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如否,请详细说明: 5、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