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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通燃气(605169) -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 2024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4〕4 号),公司对大信自承接业务以来 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资质合规有效,能 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 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 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拥有北京市财政局颁 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41),首批获得 H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