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通燃气(605169) -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报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收到蒋庆哲 先生、杜宇先生和贾茜女士三位独立董事分别出具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 性自查报告》,结合公司的核查情况,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出具评估 意见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并非"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其 他职务,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也未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 二、公司独立董事不属于"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 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根据 公司股东名册列示及公司核实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三、公司独立董事并非"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 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根 据公司股东名册列示及公司核实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