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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科技(603906)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906LOPAL(603906)2025-04-17 10:0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MT 25-28 层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