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600469) -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 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基于此,风神轮胎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的履职情况并结合其签署的《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声明》,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 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 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 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 股东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也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 企业任职。 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本人不是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