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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000581) - 董事会秘书制度(2025年4月)
000581WFHT(000581)2025-04-17 11:50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2025年4月16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 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 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