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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00058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兴高)
000581WFHT(000581)2025-04-17 11:50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在2024年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潘兴高,本科学历,律师。曾任山东省济南市泉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 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务,现任北京市通商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华睿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参加了公司召开的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 大会,无委托出席或未出席情况。本人2024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 报告期内应出席 | 现场出席 | 通讯方式 | 委托出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