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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线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可以 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 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公司未设监事会副主席、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 事会中应包括股东代表和 1 名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所占比例为 1/3。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