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通线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 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 第五条 董事会原则上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如有必要或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六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