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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股份(600707) - 彩虹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彩虹显示器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彭俊彪先生、李勤女士、张跃农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