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康生命(300143) -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盈康生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 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 1. 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5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