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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股份(002671)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法律意见书 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5)-04-216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