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宸科技(301536)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资种类 投资于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 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不得参与高风险投资类业务。 关于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5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宸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星宸 科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由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利率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具有明显的收益性。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 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