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豪新材(301176) -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冷大光、谢林海和张信宸三名成员组成, 其中冷大光、谢林海为独立董事,谢林海为会计专业人士及主任委员。 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吴雯雯、刘文成和张信宸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吴雯雯、刘文 成为独立董事,吴雯雯为会计专业人士及主任委员。 | 序 号 | 会议时间 | 召开时间 | 议案 | | --- | --- | --- | --- | | | 第二届审计 | 2024 年 03 | 1、《关于开展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审计工作的议案》 | | | 委员会第十 | 月 25 日 | 2、《2023 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