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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豪新材(301176)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冷大光)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冷大光)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 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 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努力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为化工机械专业,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职称,本科学历,1994 年起享受国 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76 年至 1986 年,历任山东省招远县化肥厂科长、技术副厂 长、工程师;1986 年至 1993 年,任烟台市招远电子材料厂厂长、高级工程师、总 工程师;1994 年至 2007 年,任招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研究员;2007 年至 2009 年,任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