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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豪新材(301176) - 国信证券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赣州 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豪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逸豪新材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此举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