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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4月)
603610Keeson(603610)2025-04-18 15:39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收 支、经济活动均接受本规定的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内部审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内部审计的全部内容。定期年度审 计每年至少一次。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 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 计、督查工作。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掌握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税收法规等相关 专业理论知识,同时还应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并有较丰富的实际工 作经验。 审计人员应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工作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同时在工作中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清正廉洁,谦虚谨慎的原则,不得滥 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加强对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强 化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