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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603610Keeson(603610)2025-04-18 15:39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的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 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