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30022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对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 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其所持本公司 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 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等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