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30022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4月)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 允性,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附属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附属公司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或者按照股权比例、《公司章程》或 经营协议,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实施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四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