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688401) - 路维光电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 深圳市路维光电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梁新清、李玉周、杨洲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梁新清、李玉周、杨洲在公司的任职经历及独立董事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 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 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