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652 号 致: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4:30 在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经济开发区双洋西路 6 号斯迪克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金闯先生主持会议,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