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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船智能(301311)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11 证券简称:昆船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8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会 〔2024〕24号),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 行了解释说明。《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 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 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 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公司自《准则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起执行该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