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远钴业(301219)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赣州 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远钴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42 号)同意注册,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48.69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173.9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78,090,862.00 元,扣除 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