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合集成(688249) - 晶合集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独立董事安广实、蔺智挺、陈绍亨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 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安广实、蔺智挺、陈绍亨不存在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安广实、蔺智挺、陈 绍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截至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在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安广 实、蔺智挺、陈绍亨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5 年 4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