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002216)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七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 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 当全部提案所提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应当进行差额选举。 1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三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第二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 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 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在选举董事时,每一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 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待定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