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00263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运作水平,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以及 ESG 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董事长及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 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熟悉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