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300986)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潘文才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独立、公正地履 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本 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 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及以上的股东 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 咨询和技术咨询等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