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星科技: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