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南湖(68855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的审计 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 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