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300215) - 廉洁建设管理规定
(三)提高员工素质,自觉防范和抵制商业贿赂、腐败行为,维护公司的 形象和声誉。 廉洁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商业经营行为,加强合规内控体系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树立廉洁高尚、诚 实守信、优质服务的企业形象,杜绝贪污、腐败等不良行为,维护公司利益, 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对外经济往来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业务活动、采购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对象为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所有员 工。 第四条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 (一)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腐败行为,规范公司员工廉洁从业的行为, 防范法律风险;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提高员工反商业贿赂、反腐败的法律意 识; 第五条 防治商业贿赂和腐败行为的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严密组织,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 禁止商业贿赂行为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行为,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 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 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1 第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