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300232)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同时进一步保护公司相关方利 益,加强公司履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意识,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 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