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300232)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4月)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 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 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尽责履职,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