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18 F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省新 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国的先生、徐锡荣先生、孙家红先生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国昀先生、徐锡荣先生、孙家红先生及 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 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