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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湖科技(600866)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卢馨、王艳、 刘艳清、刘衡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 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 响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0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独 立董事卢馨、王艳、刘艳清、刘衡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上述 四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