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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30000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00001TGOOD(300001)2025-04-21 14:25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 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以及募集资金 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程序和责任追究 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