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600575)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河能源"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淮 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9.3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 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重组上市的规定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 起 36 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变化 情形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二)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