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安防(300952) -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 6 号凤凰文化广场 B 座 32-33 层 邮编:226001 电话(TEL):0513-85119080 传真(FAX):0513-85119084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第一节 引 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是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和中 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律师已经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恒 辉安防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得到恒辉安防的如下保证:即恒辉安 防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有效的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