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002496) -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五、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我们对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 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没有直接或变相占用 公司资金。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 方提供担保。 二、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 内部控制制度,并于2024年度得到了执行,在经营 ...